汉中市加强市直公有住房清理整顿工作
汉中市市直公房管理所针对多年来市直公房存在诸多问题,如有的公房长期闲置无人居住;有的自己买了新房而不退出公房,反将公房高价转手出租从中营利,当起了“二房东”,而真正家庭困难的无房户住不上公房等问题。市直公房管理所就公房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专题上报市城乡建设局,在市政府、市城乡建设局的大力支持下,市直公房管理所根据汉市城建发【2007】79号《关于印发《市直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,对市直公房进行换证清理整顿。具体换证清理办法和程序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》,认真执行《汉中市市直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》,自觉服从市直公房管理所对公有房屋的管理。
二、公有住房实行有偿使用,承租人必须与房管所签订租赁合同。
三、房屋租赁的资格和条件:
凡是在市直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,夫妻双方均未能参加本单位的房改、未集资建房,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属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。
四、租赁程序:
经审核符合租赁资格条件的承租人,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公房租赁手续:
1、承租人向市房管所提出书面申请书;
2、出具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住房证明书;
3、承租人(户主)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,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
4、房管所审核确认申请人的承租资格后,报主管局审批;
5、经审批同意的承租人交回原公房《房屋使用证》,与本所签订《市直公房租赁合同书》;
6、交纳租赁保证金和房屋租金;
7、领取《房屋使用证》。